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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大钊故居位于河北省乐亭县大黑坨村,始建于清光绪七年(1881年),是由李大钊的祖父李茹珍监造的,南北长55.5米,东西宽18.2米,占地面积为1010.1平方米。
1958年7月1日,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下,为缅怀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驱、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、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的先烈李大钊,建立了李大钊故居纪念馆。同年,该故居进行了第一次大规模的修复工作。1976年唐山大地震后,李大钊故居受到了严重的破坏,1978年又进行了第二次大规模的维修﹔1982年7月23日,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,成为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﹔1988年1月13日,经国务院批准,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李大钊故居坐北朝南,成长方形。高阶台、黑大车门,系三进的宅院。大门、后门两侧与厢房、正房之间是用一丈高的十字花墙眼儿封顶的青砖墙砌成。主房、配房、院墙,高矮匀称﹔大门、二门、后门,错落有致﹔三院一体,层次清晰﹔建筑格局合理、古朴无华淡雅,是具有明清以来乐亭县民房建筑风格的一宅两院的典型的“穿堂套院”。